>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0773-1841GNSCFWQT264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供应商比选项目。
三、比选内容:
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供应商,一批。
1、米、面、油、蛋类
2、肉、禽类
3、调味品类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人须为入围金牛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企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Z32-2018-290)的入围供应商;
8、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06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地址)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第1、3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张原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18年09月1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八、本比选邀请将在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    称: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中新路2号;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18981758702。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4469198;
传    真:028-84477537。
 
 
二〇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