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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刘玉泉-开展全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讲话





之一、区委书记刘玉泉《开展全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川红书记的讲话精神,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声势大,从现在启动,到年底暂告一段落,重点覆盖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我们必须立刻跟进落实市纪委的安排部署,迅速推开各项工作,我提3点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压实责任。专项治理“微腐败”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后,市委在研判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基础上,作出的战略决策。锐平书记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的好不好、成效实不实将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到不到位的重要标准,目前,市纪委已经开始明察暗访,对本级查处、通报不力,被上级纪委查处、通报的地区和单位,将在“两个责任”检查考核中扣分。大家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管严教、严督严查。
二是把准重点,确保实效。各个部门要充分围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等重点,把“微腐败”问题找准找实,着重在抓问题整改上发狠力,在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上做文章,在创新治理模式上下功夫,在规范权力运行上见成效。区纪委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动、监督检查,区委巡察办要将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创新巡察方式,加大巡察力度。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注重实效。
三是从严惩处,压紧态势。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重点监督对象也在基层干部。各位同志务必要加强对职责及业务范围内相关“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尤其是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8个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坚决整改。区纪委要抓好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集中从严查处“微腐败”案件,把案件查处作为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两个责任”检查考核的重要评价标准;要“分批次、分区域、分系统”进行点名道姓的内部通报或社会公开曝光;要对“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反复发生的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下不为例,持续形成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