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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律监督工作组





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
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律监督工作组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和完善我校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意识,有效开展纪律监督工作。根据区教育局系统党工委、纪工委工作要求在我校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律监督工作组,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 人员组成及职数
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纪律监督工作组,人员由3人组成,设纪律监督工作组组长1名,;设纪律监督工作成员2人。
  • 任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敏锐性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师德情况良好。
3、纪律监督工作组组长,由除校长外党员校级班子成员兼任。
4、纪律监督工作成员,由党员中层干部和党员教师代表担任。
  • 产生程序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6月5日召开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纪律监督工作组组长推荐人选;面向全体教师宣传本项工作,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地点为行政办,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8日,随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民主测评。
6月9日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时,到会人数至少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票数多少推选出两名纪律监督工作成员。
3.个别谈话。
对推荐出的纪律监督工作组人选,由党总支(支部)成员2名以上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
4.集体研究。
汇总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情况后,召开支委会,由学校党总支(支部)成员集体讨论,确定本单位纪律监督工作组人选。
5.公示结果。
经学校党总支(支部)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6月10日-6月12日)。公示内容包括纪律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基本情况、个人廉政自律情况以及考核组联系电话、反映意见的方式和时限等。
(三)上报结果
6月13日将本单位纪律监督工作组成员名单书面报区教育局系统党工委、纪工委备案。
 
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律监督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教师廉政勤政,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
(三)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深化作风转变,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教宣传教育工作。
(四)协助、参与区教育局系统纪工委检查和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
(五)对本单位涉及规范办学行为、教育乱收费、教师师德师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本单位信访问题的投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期回复。
(六)承办区教育局系统党工委、纪工委和本单位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校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