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中心   2013-08-23 21:18:43   来源: 本校报道   评论:0 点击: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子弟校、区管民办学校(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子弟校、区管民办学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区直属中小学、子弟校、区管民办中小学及二级以上幼儿园、教培中心在岗专任教师。已评为四川省特级教师、成都市特级教师、成都市学科教学带头人、金牛教育专家、金牛教育拔尖人才的教师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2.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有6年以上教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及教研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男教师在55岁以下,即在1958年8月31日后出生(不含8月31日),女教师在50岁以下,即在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不含8月31日)。
4.教育思想端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正确,能形成一定的风格和特色,教学效果显著。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并承担教育科研课题,在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或教法改革方面有所建树和创新,是市、区教研活动的骨干,在本学科教师中有一定的影响。同一学校同一门学科限报1名。
6.具有合作精神、协调和组织能力,乐于传授自己的教学经验,积极培养青年教师。
7.模范遵守《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试行)》和学校纪律,关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得到学生、家长或同行认可,师德满意率达到98%。
上述成果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
三、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确定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
1.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广泛宣传。
2.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民主推荐后,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申请表》一式两份,于8月28日前报金牛区教培中心科研室 (联系人:喻昌学,联系电话:87566101—8601)。
4.区教培中心聘请有关学科专家,对学校确定的推荐人进行评选,结果报教育局审核。
四、职责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区教育局委派的“名师闪耀”及其它工作任务。
2.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有专题研究。参与一个区级或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研究,有研究方案、阶段总结、研究报告。
3.每学年撰写一篇论文,每年有一篇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单位)发表、交流或获奖,力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科性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师徒结对”工作,45岁以下的要在边远薄弱学校建立固定联系点,45岁以上的要在校内外定点或定人进行“传、帮、带”。
 
附件:1.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
      2.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4.第六届金牛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学科分配表
 
 

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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