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实验中学关于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校不提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内的IC卡电话联系。
2、确有要求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家长签名同意后,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上学。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在教学期间,教学楼、实验室、操场等所有教学场所不得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集队集会时不得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